主角叫苏半夏莫樊律的书名叫《遇见之夏》,本小说的作者是桃晓轩写的一本校园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究竟爱不爱这个世界?总是会在黑色的夜晚中看到远方闪现出微弱的光点,一闪,一闪,绝望而又充满了希望。如果回忆可以一次一次地倒转过来。如果能够自由自在地像风筝般飞往天边。就算最终的结局是断线。我也将...
精彩章节试读:
苏半夏低下头看着自己盘子里面被捣得看起来已经很恶心的饭菜,突然之间就没有了食欲,从决定上高中的那天开始,从认识栀薇的那天开始,从被她拉住自己手的那天开始,苏半夏就开始狠狠地厌恶起来自己,就像是厌恶着现在盘子里面黏糊糊的饭菜一样,胸腔中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总是在剧烈地汹涌着翻滚,一层卷着一层,简直沉闷到窒息。
对于如此肮脏的自己来说,对于总是沉溺在黑暗与残酷中的自己来说。
栀薇,就像是某种“圣域”。
在苏半夏的眼里,那是永远的憧憬着却又永远也无法到达的地方。
“半夏,怎么不说话?啊……你的额头怎么了?”直到栀薇包含着担忧的声音在耳膜附近嗡嗡地回响。
“啊,这个?”苏半夏愣了愣,然后抬起手摸了摸额头那里被头发遮掩住的地方,一抹已经凝固的血块,“没事儿,就是破了点皮,已经好了。”那么简单却满是讽刺的说法。
栀薇不由得抬起白皙柔软的手,摸向苏半夏额头上的伤痕处。
“真的没事。”苏半夏下意识地躲开,不经意间皱了一下眉,好像怕栀薇会问起伤痕的由来,她其实一点都不想回忆起来。
“不行的,万一伤口发炎就糟了。半夏,你在这里等等,我去给你买个创可贴来。”然后,栀薇没有听到苏半夏的那句“不用”,而是径直地从位子上站了起来,没想到还没走出去一步,竟在过道上撞到了一个男生的怀里。
“哗啦——”一声。
男生手中端着的牛肉盖浇饭就像抛物线一样笔直地洒到了他的阿迪斯达球鞋上。
“你走路没长眼睛啊!”男生退后一步,几乎是把整句话歇斯底里地吼出来的,再加上食堂周围有人在窃窃私语,栀薇感觉自己的脸已经红得不能再看。
“对不起,对不起,我……”栀薇慌慌张张地刚想弯下身子去帮男生去擦鞋子,却被身旁的苏半夏一把拉住。
“你嚷嚷什么嚷嚷!”苏半夏气急败坏地冲着男生叫起来,下一秒,当她揪住男生衣领的时候,苏半夏顿时怔在那里。
“柯……绛……”
“——苏、苏半夏?怎么是你?”
那个男生同样瞪圆了眼睛,惊怔地叫起来。
04
苏半夏有时会禁不住地感叹。
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重逢”或是“诡异”这样连接在一起的词汇。
换句话说——
不管分离多少次,总是还会相遇,真是既老土又矫情的比拟。
操场上。
香樟树青葱的阴影洒落在鹅卵石铺成的石道上,不断地延伸,混合着阳光的碎片。
苏半夏从食堂走出来一直到操场后面的树林里,一条安静空旷的长满了杂草的小道。远离了篮球场刺耳的叫喊与欢呼,远离了女生们唧唧喳喳的花痴话题,远离了校园里一切讨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