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宁致远林冰心的小说叫做《失身错爱》,本小说的作者是偶尔兴起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但是这不妨碍她在心里喜欢李晨,她是王飞雪的死党,若是王飞雪能和李晨在一起,她就能多看李晨几眼,最起码养养眼也好。所以她现在看林冰心,就是抢了她爱人的仇人。她不能把林冰心怎么样?可是王飞雪可以的,她爸爸...
精彩章节试读:
龙二有些舍不得,那可是赚大钱的买卖,现在还有什么比这个来钱快?
“有命赚钱,也得有命花。既然被狗跟上了,凭着他们灵敏的嗅觉,早晚会出事的。小心使得万年船,现在我的钱已经赚够了,不差那点。”
宁致远挥挥手,表示他已经决定了,不让龙二再说下去。
“是,大哥。我现在就去查。”
龙二规规矩矩的答应着,他知道宁致远的脾气,虽然他看起来很温和,但是他知道大哥有多狠。
“,记住别留马脚,处理尾巴的时候要小心。还有找到那个人,制造点意外,别被怀疑到。”宁致远见龙二转身要走,喊住他嘱咐了一句。
“是。”
龙二见大哥没有别的吩咐,转身离开。
诺达的办公室就剩宁致远一个人,装饰精美豪华的办公室,是宁致远自己设计的,既有品位又够气派。墙上挂着宁致远亲笔写的毛笔字“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此时他站在这副字下沉思,直到夕阳西下,室外的天已经被红霞染红,他才转身离开。
学校篮球场
蔚蓝的天空白云悠闲的飘过,太阳好奇的看着下面即将举行的篮球场,因为兴奋,它今天更卖力的放着光彩。
这可是苦了下面打球的和看球的人,烈日当头还万里无风,这是要热死人的节奏。别说是篮球这样强体力的劳动了,就算是在太阳下站一会儿,都会满身臭汗。
穿上球衣的李晨,看起来格外潇洒不凡。一米八九的个头,长如猿臂的胳膊上都是肌肉,身材好的爆表,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加上他那嚣张不可一世的气势,藐视对手的神情,迷得在场的小姑娘都惊声尖叫,眼中迸发痴迷和爱恋。让李晨陶醉其中,他对自己是非常有自信的,在场女生的尖叫就是最好的证明。
四下找寻林冰心,心里十分期待,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潇洒后,会不会也和这些女生一样疯狂的爱上他?
到时候自己是接受她的爱,让她在这些女生羡慕的眼神中骄傲呢?还是直接让她颜面扫地,报复她藐视自己呢?
正在他在那里意淫的时候,看到林冰心姗姗来迟的身影。可是遗憾的是,她甚至都没有看自己一眼,难道说他今天不够帅吗?
李晨有些怀疑的检查了一下,没觉得哪里不好?看了身边的狗腿子凌霄一眼,那天收拾他一顿后,这家伙现在比狗都听话。
“我今天不帅吗?”
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白痴的问题,可是现在没有镜子,只能丢脸的问凌霄了。
“怎么不帅?李晨,你一打上篮球,就像乔丹附体一样。帅的没边了,你看看那些女生的眼神就知道了。”
凌霄一边帮李晨活动关节,一边讨好的说着。跟着李晨混,他也没少捞好处,吃喝就不用说了,买衣服的时候,李晨一高兴还会赏他一件,他这全身的名牌,可都是拍李晨马屁得到的。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句话是他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