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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用品备得这么齐,难道柳晴在等着自己醒来,真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丈夫?
如此一想,杨鹏的心里蓦地升起一股暖流。哪怕这种感觉只是自欺欺人。
军旅已经一去不返,战火纷飞的时光已然不在,现在要做的,不是怎样回忆,而是怎样活下去。既然多了这么个妻子,又有结婚证,更应该将这个家的情况了解清楚。
打开第二个柜门,里面是一些崭新的被褥,看不出什么端倪,正要失望地关上,却看见被褥一角露出了类似于信封的东西。
反正是自己的房间,无暇多想,杨鹏两个手指夹住信封一头,轻轻地抽了出来。
待整个信封抽出来后,杨鹏又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这件东西太熟悉了,熟悉到足以让人泪奔。
一件血迹斑驳的血衣!
放下信封,杨鹏将血衣平铺在席梦思上,色泽暗红的血液,早已干涸的血渍,根本看不出是什么时候染上的血,右边领口上,一枚长三公分左右,宽大概两公分的徽章引起了杨鹏的注意,徽章是一条狼,一只四蹄直立,仰头长啸的狼!
狼队!
杨鹏的思绪逐渐清晰起来,这不是狼队的队徽吗,怎么会在这里?
背叛,受伤,死亡!
各种画面再次在脑海里上演,杨鹏感觉头瞬间变得大了起来,几欲晕倒,强打精神后,终于站稳了脚跟。
对了,这是自己的衣服,那次战役持续了三天三夜,兄弟们都逐渐倒在了恐怖分子的枪口下,虽然浴血奋战到最后,却仍然倒了下去。
摸了摸血衣内层口袋,里面果然有东西,很硬的样子,掏出一看,是一块淡黄色的玉佩。
杨鹏拿着玉佩对着灯光认真端详起来,这不过是一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玉,暗而无光,平淡无奇。
玉质很差,上面的图案却很精致,两个小人儿站着,轻易可以看出是一男一女,两人深情地拥吻着,仿佛这世上没什么能够打扰到他们。
血狼,血狼,血狼!
杨鹏在心里默默喊了几声,两行清泪顺颊而流。
果然是他,我的兄弟!
“血狼”是河南人,原名张彪,名如其人。这家伙加入特战队是在杨鹏荣升中队长之后的三个月,张彪是从别的特战队挖来的狙击手,这小子练得一手好枪法,就连杨鹏也自叹不如。
张彪之所以彪,得要从他的性格说起。这家伙战场上泰然自若,稳如泰山,即使潜伏在苍蝇蚊子巨多的沼泽地,顶着全身叮起的大包,他也能靠几块干粮熬上几天。可是一回到队伍,性格暴躁不说,还是个不会听人话的倔种,一言不合就吵架,就连中队长杨鹏也敢惹。
当初血狼将这块玉佩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他是幸福地笑着的,因为这东西他要杨鹏转交交给他的女朋友。
也就是在那时,杨鹏才知道这个愣头青原来不是同性恋,而是一个真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