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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身体渐渐冰冷,血液慢慢凝固的时候,自己的意识偏偏却十分的清晰,它就是像是一个摄录机,将自己死亡的全部过程都忠实的记录下来,而等到心跳终于停止,大脑彻底失去了活性的时候,就会有一股火焰诡异的出现。在这个时候,也是李难最痛苦的时间,他也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
诡异的火焰会寸寸煅烧他的躯体,这种痛苦,比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点死去的情景所带来的心理折磨,还要恐怖一千倍,一万倍。所以李难很怕死,哪怕是这种死亡后的重生会让他的力量,速度乃至精神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
今天,李难已经二十岁了。
六年里‘悍不畏死’的打拼让他极得社团大佬的赏识,如今的他已经坐到了堂主的位置。
与此同时,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类的精神文明建设已经到了发达水平。一言不合就亮刀砍人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混江湖大家都讲究一个以和为贵,所以即便有什么矛盾,大家也会坐在一起谈判,争取找出一个共同富裕的双赢路线。所以李难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携往日之‘威势’,坐在茶水楼里和其他的江湖大佬拍桌子瞪眼,为自己的社团争取利益。
不用去刀光剑影的生活,让李难很满足,他甚至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将每月去红灯区三十次的频率缩减成为二十九次,这样一来,也许过不了几年自己就能攒够钱,正儿八经的去娶个老婆呢。
可惜,李难企图去过幸福小日子的计划还没有规划出台,就被眼前这个女人打破了。
严格说来,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同胞,也是拥有着玉国国籍的家伙。她长的很漂亮,至少比李难在红灯区撒钱的那些女人要强出很多倍。明亮的双眸,如泉水般清澈,乌黑的秀发如瀑布般丝滑,她的皮肤白皙细腻,不失粉黛的面容带着三分古典美人的温雅和七分现代女性的英姿飒爽,尤其是那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将完美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当真是前凸后翘,美不胜收,不足为外人道也。
在李难为自己描述女子颇具文化气息的词汇沾沾自喜的同时,沈若也在打量着眼前这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和象国第一社团兰花当家双红花棍沾不上边的男人。
“恕我冒昧,他应该不会在行动的时候溜号吧。”
沈若开口了,声音好听的如同百灵鸟儿,清脆悦耳。
李难虎躯一震,心中暗道,“此女绝非常人,竟然一眼就洞穿了自己心中的想法,看来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闪为妙。”想到这里,原本就不想趟浑水的李难冷哼一声,用他散发着锐利而又凶狠光芒的双眼狠狠的瞪了一眼沈若,然后愤怒的一甩衣袖,准备飘然而去。
“阿弥陀佛,沈小姐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