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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是嫌肉不好吃?”听到方氏的话,庄静觉得有点奇怪。
可没见到有人会不喜欢吃肉的,不对,还真有一个,那就是李家婶子。
肉送多了,庄静和李母就相熟起来,如果要说庄静体弱,那李母估计就是命不久矣了。
那才是真的体弱的人儿,本身身子就不咋好,还有心事在心里压着,这能好才怪呢。
李母是很喜欢庄静的,不仅喜欢她这个人,还喜欢她种的菜。
往常送过去的肉,除了鸡汤李母会喝上一小碗,其他的都是让李重山吃了。
若是李重山不在家,她也只是吃上几块便不吃了,那一人份的量愣是能让她放到坏了。
青菜倒是能吃上一大盘,庄静刚开始知道的时候,也劝过李母要多进些荤腥补身子,只不过后来看李母实在不喜欢,就多拿了些自己种的菜去。
“我哪里是嫌肉不好吃,我是嫌太好吃了,咱们没做什么好事,这天天送肉的,吃得心里不安稳。”
方氏想想就愁,觉得欠了李家不小的人情。
“他小姑你可不知道,可别看今天一只鸡明天一只兔的这么吃着,说着不值什么钱,其实老贵了。”
庄静或许不知道这些野物价格几何,但是想想前世,明明一样的肉,但是野生的就是要贵上一些。
现在世道不好,什么都缺,不说野物了,光是肉就不便宜,所以怎么可能不值什么钱。
这就是李母当她是小孩子,不知道这些价值,为了让她收下的借口而已。
“如今不是不送了嘛,嫂嫂今后吃不上可不要说啊。”
“嗐,以往不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些日子吃的,都快顶上我好几年的量了,够了够了。”
确实吃了些日子,方氏的脸色都好上了许多,最直观的还属小侄儿和李母。
小侄儿原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其实身上没几两肉,现在不仅有了些肉,还长高了。
李母更是,虽然肉用得少,但是庄静时常过去陪她说话,心里松快了,人也就好上几分。
现在咳嗽少了,脸上也不似她们刚见的时候那么苍白了。
“来,去屋里换上,看看哪不合适,嫂子再给你改。”咬断手中的线,方氏将一套杏色的衣裙赛道她手中。
草帽的生意方氏早些日子就不做了,镇上有人专研出了草帽的做法。
庄静就劝了方氏不再去做这个,花时间得的银钱还不多,索性现在家里养着不少兔子。
平日就是庄安喂着兔子,她有那空闲就去打扫一番。
前头在镇上扯了几块布,庄母让方氏先把庄静的衣服做出来。
过了秋收就要准备及笄了,这新的衣裳肯定要第一时间准备好的。
眼下离秋收不远了,庄母让方氏在家里把衣裳做了,顺便教教她女红。
不然日后嫁出去了,没点手艺,都不知道该怎么给丈夫孩子做衣裳的。
她也不想学,但是成衣比布料贵好几倍,还不一定合身,就算家里有点闲钱,也不能一直买成衣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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