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幻梦一场的书名叫《幻梦一场》,它的作者是跃跃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每每他都会被辣的龇牙咧嘴,面容扭曲,总是让我心疼又好笑。也就是从那以后,我也变的很少吃辣很少再碰我最爱的红油火锅。喜欢程昱之十年了,和他在一起也十年了。想到这里,我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心里溢满了细细碎碎...
精彩章节试读:
每每他都会被辣的龇牙咧嘴,面容扭曲,总是让我心疼又好笑。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也变的很少吃辣很少再碰我最爱的红油火锅。
喜欢程昱之十年了,和他在一起也十年了。
想到这里,我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心里溢满了细细碎碎的幸福。
程昱之大学毕业后和朋友合伙创业制作游戏,至今为止三年,公司已小有雏形。
最近又是公司上市的关键时刻,程昱之一直在加班。
他有胃病,不能吃辣,又顾不上吃饭,胃经常疼的死去活来。
我就经常趁着不加班的时候给他送一些养胃的汤汤水水。
他每次喝到汤,都要故意在脸上挤出夸张无比的表情,然后用甜蜜蜜的语气大声夸赞我,
「我的老婆是世界上最棒的老婆。」
「我好幸福啊。」
那一刻,我是真的幸福,也是觉得真的值得。
3
一路走进公司,前台睡眼惺忪的小妹妹苗苗打着哈欠,一看到我,立刻站直了。
「橙子姐好!」
从程昱之开始打拼的时候,我就一直陪着他。
实际上程昱之家里是地地道道的资产阶级。
但是程昱之在大学的时候带我第一次见他父母时,他父母就对我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不待见。
事后他母亲就强烈要求程昱之和我分手。
那是是我们感情最浓烈的时刻,程昱之自然是不肯的。
违抗家里的后果就是,程昱之在毕业后需要在没有家里快捷的金钱和关系的帮助下一切都自己来承担。
所以我心里有愧。
即使程昱之从不提这件事。
陪他加班,代他喝酒,给他送饭。
公司初期雇不起阿姨,我就帮着打扫卫生,陪程昱之一起在办公室里小小的弹簧床上睡觉。
程昱之是个大直男,典型的理科思维,做事简单粗暴。
我怕他不会笼络人心,便也经常给公司里的员工们带些下午茶和点心,
在程昱之脾气不好的时候,拜托他们多多担待些。
所以公司里的老员工们都认识我,平常见到我都会喊声「橙子姐」。
我随口问了一句,「昱之在办公室吗?」
苗苗脸色有点僵硬,语气略微不自然,
「在?……呢。」
我没有在意,来到办公室门前,直接推开了门。
抬起头,刚要绽放的笑容硬生生定格在了脸上。
下一秒,我僵在了原地。
眼前,本应该坐在办公桌前认真处理文件的男友,现在却被一个女人摇晃着手臂。
身材火辣的女人一袭黑色吊带裙,裸露着光滑纤细的肩膀,波浪卷发丝丝缕缕缠绕在程昱之的手臂上。
一张挂着笑容的脸陌生极了。
却莫名让我心脏一跳。
4
她似乎没注意到我的到来,依旧用娇娇柔柔的嗓音对程昱之说着话。
「昱之,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我有多想你……」
程昱之皱了皱眉,似乎很是不耐烦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