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裴志彪,彩云姐的小说是《赶山人》,它的作者是富尼耶菜盒子写的一本悬疑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在大兴安岭,有一种人叫做赶山佬,他们做的事,就是进入深山,去寻找那些隐藏在深山密林里的宝藏,把那些远离世间的宝藏弄出树林,换成大把大把的钱。因为赶山佬的利润异常丰厚,加上山中的环境凶险非常,必须要有着...
精彩章节试读:
在他的悉心培育下,我十二岁那年,就把他那一身赶山践岭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枪打的比驻扎在林场里的那些营地鬼子们(东北人对驻扎在林厂里军人的称呼)都准,身体也打熬的特别健壮,在山地里一口气跑上十里八里的都不觉得累。
以我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独立进山,天已经下了好几场雪,正是采冬参的最佳时节,加上最近的经济条件好,很多有钱人都愿意往补品上花钱,要是运气够好的话,找到一株黄精,不止能够把彩云姐的钱给她挣出来,而且还有盈余。
现在唯一的麻烦事,就是我年纪太小,从来没有单独进过山,加上大哥去世后,娘就一直把我当成了心头肉,要是知道我去赶山,天知道会不会把我骨头都拆了。
老天爷似乎都在帮我,就在我犹豫万分的时候,娘却在腊月十三那天接到了三姨打来的电话,说她家的儿媳马上就要生孩子了,她有高血压,身体实在撑不住,只能请娘过去帮忙照看几天。
娘和她家里的几个姐妹关系极好,三姨的话刚说完,她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家的衣服准备好,让彩云姐在家照看我,风风火火的踏上了开往镇上的小巴车。
没了娘的约束,我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趁彩云姐不注意,去爷爷老屋那边,把他生前留下的猎枪和猎刀翻了出来,给彩云姐留了个纸条,告诉她我去同学家玩几天,把家里养的一只毛色最鲜亮的大公鸡用麻绳捆好,牵着家里那三条三岁口的大黄狗出了门。
这是我们大兴安岭独有的笨狗,学名叫东北猎犬,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憨头憨脑,可是嗅觉灵敏,爆发力强,奔跑速度快,性子也凶,而且善于团体作战,一窝三五条放在一起养,狼群都不敢和他们硬碰硬。
爷爷不止一次告诉过我,狗是赶山人身边最好的伙伴,关键时刻,都是要靠它们来救命的,从育种到选育,驯养,都是显手艺,见本事的手艺活。
这三条东北猎犬,是爷爷活着时亲手育的种,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代,因为我家条件好,吃的东西能跟上去,体格好的不得了,皮毛养的比缎子都亮。
按照赶山的规矩,我早晨九点出发,带着三条猎狗,踏着厚厚的积雪,大概一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登龙口。
登龙口是进山的山口,抬头仰望,后面是连绵起伏,一望无际的群山,白雪混合着黑土,挺拔的松林和白桦林,顶着厚厚的积雪,让人看了眼晕。
从这里上去,就是龙背岭,因为山高路远,岭上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基本上都还保持着他们最原始的样貌。
来到山林外,我却并不急着上山,而是把之前带来的檀香抽出三根,用身上带的打火机点燃,呈三角形插在厚厚的积雪里。
这是赶山人的规矩,每次上山践岭前,都必须要上三柱香给山里的山神,一则用来祈求一路平安,一则也是希望自己拼着命进山,能够有个好收成,免得白辛苦一趟,末了屁都捞不到。